辦理對象 經東莞市生豬產銷聯建協調小組認定的供莞生豬定點基地 辦理條件 1、首次申領標識時,法人代表或基地負責人本人帶身份證到東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確認身份。 2、獲取網上申請標識的賬號和密碼。 辦事內容 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生豬調運至東莞前,需向東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申領供莞生豬電子標識。 現場辦理流程 1、填寫《供莞生豬電子標識申請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領取或在市農業局網站(http://nyj.dg.gov.cn)下載)。 2、到東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進行現場提交確認;或傳真至0769-22386496,并致電0769-22308020確認。 3、確認通過的,三個工作日后將標識寄送申請人;確認過程不通過的,將電話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其具體理由。 如申請人提出需現場申領的,由法人代表或基地負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來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需有委托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并出具委托書。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人登錄http://djs.dg.gov.cn/pork_data/,輸入賬號、密碼,填寫相關申請信息。 2、提交信息后經確認通過的,三個工作日后將標識寄送申請人;確認過程不通過的,將電話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其具體理由。 如申請人提出需現場申領的,由法人代表或基地負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來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需有委托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并出具委托書。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辦事部門及聯系方式 東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監督科 地址:東莞市莞城區金牛路63號6樓監督2室 電話:0769-22308020 監督電話:0769-22480761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依據 《東莞市保障生豬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實施方案》(東府辦〔2006〕39號)第二點、主要措施:基地生豬出欄時由產地農業部門對其實施產地檢疫和藥物殘留抽檢,檢疫和藥物殘留檢測合格后由產地縣級以上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檢疫合格證明、運載工具消毒證明、佩戴免疫耳標,并在檢疫合格證明上加貼供莞專用標識。 《東莞市供莞生豬電子標識管理規范》第二條:供莞生豬電子標識是指經從東莞市生豬產銷聯建協調小組認定的供莞生豬定點基地采購其生豬運往東莞前,經產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產地檢疫和藥物殘留抽檢合格后,在檢疫合格證明上粘貼的專用標識。 |